第3章 okok补全了(2/2)
一个穿着白色袜子,身材瘦弱的男人露出笑容。
啊啊啊啊,他好喜欢叶问之这个角色。
很好嬷。
那些曾经恨他入骨,折磨他的反派们,如果都爱上他...
恨海情天,爱了爱了。
他要写他们颠鸾倒凤不知天地为何物,要写叶问之被砍掉翅膀拔掉獠牙,成为床上脔宠。
他们恨他,又忍不住爱上他!
他要是叶问之该有多爽哈哈哈哈哈。
看到了没,他的同人文才是最火的!
原作者是个女人,她写的狗屁都不是,连他的头发丝都比不上。
等着吧,他的同人文迟早会火过那本破烂原著。
想到这里,男人又打开电脑,露出淫荡的笑容。
他的文不需要女人。
他的文里,都是坏女人。
没有女人能和他争夺男人的宠爱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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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霜是被吓醒的,她做梦了。
梦到了一个GAY里GAY气的男人,那个男人对着电脑狂笑不止。
还说很么势必要把她踩在脚下。
太可怕了。
对于两个男人相爱这件事,她从前是不理解但尊重,远离祝九九。
自从看了那本恶心的同人文。
她现在对这个群体已经产生生理性的厌恶,听到就想吐。
尤其是说她《千古大帝》这本书本来就是耽美文的,简直该死!
太该死了!
她是男频文,错就错在道德感太高没让主角开后宫,没给主角写官配。
最后导致她的主角菊花不保。
如果!
如果她还有机会从病床上醒来,她会立马联系律师告那个写同人文的贱人。
宁霜彻底睡不着觉了,她才发现屋里没人,叶问之出门了。
刚刚太累,忘记观察一下叶问之的伤势是不是彻底痊愈了。
“吱呀——”
门被推开。
一片漆黑之中,少年身上裹挟着寒气,长剑闪烁着森冷的寒光。
宁霜抬头望去:“你回来了?”
她如此问道。
目光却在触及叶问之手中长剑时猛然变得兴奋起来。
见宁霜看向他手中的剑,叶问之主动开口:“我去杀人了。”
那个右护法。
杀掉。
他剁碎了他执鞭时的右手,把那些碎肉全部都喂到了他的嘴里,用魔气控制他吃下自已的身体。
若不是暂时不能离开叶家,不能暴露他拥有魔气。
他也会把叶明尧一片一片活刮了。
宁霜:“恭喜恭喜!”
她笑的很真诚。
下午看叶问之受辱的那股憋屈劲儿全都消散了,整个人神清气爽,她甚至很期待叶问之跟她分享杀人过程。
虽然她大概猜的到。
当然,叶问之不会和她说这些事情的。
对于叶问之来说,她同样是可疑之人。
“为何跟在我身边?”叶问之将长剑搁置在桌面上,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宁霜:“你是天命之人,将来成就非凡,我为什么不跟着你。”
天命之人。
叶问之在脑海中轻声重复这四个,忽地嗤笑了声。
杂种、废物、丧门星,这样的称号他听的多了。
还是头一次有人用天命之人这样光芒璀璨的四个字来形容他。
叶问之:“你既有更改未来的能力,何不现在就让我成为千古大帝,统御三界?”
他唇角微勾,笑容似是无害,可指尖却缭绕着漆黑的魔气。
宁霜:“哈?”
笑一下算了。
她是说她是笔仙,又不是阿拉丁神灯!更不是许愿池里的王八。
宁霜:“能力有限,做不到。”
她话音刚落,就立刻替自已找补,她下意识想拉叶问之的手却在指尖触碰到叶问之的衣袖前紧急撤回,往后退了两步。
叶问之眼底的杀意淡了。
一个能为自已所用,实力却不如他的傻子,为何不留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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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平静并没有持续多久。
宁霜还在做梦的时候,小院忽然被极其复杂的法阵笼罩,黑色的气息缭绕,压迫感十足。
“叶问之!给我滚出来!”
叶明尧的怒吼猛地响起,夹杂着属于金丹的威压,震的窗门发出巨大的声响。
宁霜猛地从房梁上跳下来,面前已经铺开了大片的金色文字。
【江战告诉叶明尧,叶问之天生剑骨,叶明尧恼羞成怒:废物之躯也配承载剑骨】
【他要趁没人发现时把叶问之的剑骨抢过来,只有他才配做叶家的天才,未来的剑仙!】
宁霜倒吸一口凉气。
来了来了,改变男主命运的时刻到了!
等到叶问之被挖掉剑骨,赶出叶家后,彻底激发了魔族血脉,从此走上了开挂一般的人生。
当年还在更新的时候,不少读者都对这个情节翘首以盼。
“你可知他来所为何事?”叶问之并没有轻举妄动。
他不动声色看向宁霜。
宁霜:“要不...我们现在就逃出叶家?”
宁霜不是铁石心肠,她的心是血肉所铸,她本人更是从小接受社会主义教育。
她能毫无心理负担地用电脑敲下这些冰冷的文字,但看不了那些血淋淋的画面。
逃?
叶问之在这个字上迟疑了一下。
好接地气的一个字,在这个人人都可以为了脸面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的中州,已经很多年没听过这个字了。
叶问之攥紧拳:“逃不掉。”
玄鬼阵,没有化神期的修为根本无法破解,叶明尧这次...
是要杀了他吗?
宁霜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叶明尧就已经踹门而入,他身后跟着的都是亲信。
必须速战速决了。
好东西,他先发现就是他的了,绝对不能引起叶家其他人的注意。
剑骨落到他身上才是最稳妥的!
“抓住他!”
叶问之后撤了半步,桌子上的长剑叮叮咚咚躁动不安,魔气顺着他宽大的袖子缭绕在他的指尖。
叶明尧若要杀他,必当以命相搏。
宁霜脸色煞白,她攥着毛笔的手正控制不住的颤抖。
怎么办?怎么改!
大概因为这是重要的剧情,金色的字体不断变换更新,一刻都没有停歇。
这个情节,已早早被确定。
叶问之要失去剑骨...
她只能改几个字,迟迟找不到机会。
叶明尧:“你这个贱种居然身怀剑骨?真是没想到...天道瞎了眼,你一个不能修炼的废物,白给了你这么好的天赋!”
“今天我剜你剑骨,是你的福气。”
他手中拿的不再是折扇,而是泛着冷光的长剑。
他早就学会了他娘母族的秘术。
将这剑骨换到他的身上,只要再喝下叶问之的血,只需要七七四十九天,这剑骨就会完全和他的身体融为一体。
他原本就是中州难得一见的天才,若是得了剑骨,其他三大家族的小辈们拿什么和他比!?
哈哈哈哈...不对!
应该是桀桀桀桀桀桀桀桀桀......
叶明尧笑的猖狂,叶问之袖口的黑气却散了个干净。
原来如此。
原来只是要他的剑骨而已。
叶问之不再挣扎,他任由两个黑袍人将他压到院子中央。
若是暴露自已修魔的事实,能不能闯出这个阵法另说,就算是死里逃生,他也会被整个中州所谓的正道修士追杀。
能不能在那些人的手里活下来,叶问之不确定。
但是如今叶明尧娶他剑骨,短时间内不会轻易杀他。
剑骨而已。
叶问之面无表情,他甚至为此感到麻木。
他从记事起,这十几年来,他拥有的东西不多,没什么能留下的。
剑骨也不过是其中之一。
他如今灵脉未开,剑骨于他而言毫无作用。
叶明尧必须亲自剜剑骨才能转移到他的身上,他拿着剑,剑尖悬在少年的脊背,所有的灵气汇聚,周围狂风大作。
怎么办?怎么办?
宁霜急得在原地团团转。
【叶明尧朝着叶问之走去,他用剑身拍打着少年的脊背,他厌恶这个出生下贱的脏东西,却偏偏需要这个脏东西的骨头!】
【他最讨厌的就是叶问之这副面无表情的样子,他想看叶问之出丑,想要看叶问之痛哭流涕跪地求饶】
【也罢,等剑骨与他融为一体,他就将这小子扒皮抽筋,扔出叶家。】
【叶明尧猛地向下刺去,剑尖穿透皮肤,鲜血四溢。这一瞬间,叶明尧心中畅快——】
——改,改成什么?
宁霜的手都在颤抖。
她再犹豫下去,剧情发生,一切都不可逆转。
宁霜能看到叶问之屈辱的眼神,她笔下她心中的最佳男主此时正在被人踩在脚下。
好像有一瞬间,她共情了他的怨与恨,共情了他的隐忍。
他原本就诞生于她的心中。
他原本就是她的心血、她的感情寄托、她迫切想要成为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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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剑穿透皮肉的疼叶问之早就熟悉了,他紧紧咬着牙,额头上滴落豆大的冷汗。
屈辱在他心中蔓延,但他屈辱惯了,他贯会隐忍。
这一次和前一次没什么不一样。
只是抬头时,目光掠过前方的少女,叶问之眼中多了几分嘲讽。
他看着她拿着笔在半空中涂涂画画,看着她站在原地气急败坏。
心中居然有种诡异的快感。
看吧,就连所谓的鸿蒙笔仙在面对命运时也是束手无措的蠢货弱者。
天道...这该死的天道!
叶问之心中恨意勃发。
长剑深入皮肉,他死死咬着牙,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就在此时——
所有一切都停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