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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对酒当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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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境雨水充沛,水运发达,走水路往往比走陆路更快,李潮歌循着萧采梦给他的地图上的路去了流洲的码头,买了十几坛酒和几袋干粮,又买下一条小船顺流而下,往落英城去了。

流洲是西境都城,从位于西境中心的流洲去位于边境的落英城,走最快的水路也要整整七天。

李潮歌此番从快活林出来以后心情便很是沉重,一言不发地连喝了三天的酒,到了第四天,情绪才稍见好转。

等第七天,两个人早上睁开眼,小船已经顺利来到了落英城城郊的码头。

琉璃的样貌实在与众不同,李潮歌怕会生事,便预先给他扣上了幕篱,又用一道较宽的红色抹额将额裂遮挡起来,这才领着他一同下船。

李潮歌宿醉刚醒,头疼得厉害,刚刚还在想着去哪里来一口茶醒醒酒,结果刚一上岸就有一个眼力见儿极好的伙计给李潮歌倒来了一杯热茶。

李潮歌一眼扫过去,便知那小伙计是城里头来码头拉客的。

“两位应该是远道而来,在船上委屈了不少时日吧!不如来我们店里歇歇脚呀!我们那客栈,可是落英城里数一数二的好!不信啊,二位跟我去瞧瞧!包您满意!”那小伙计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看着就叫人高兴。

李潮歌喝了口茶,往前头小路上望了望:“从这里去城中还要走不少路吧?”

“二位客官放心,小的这边已经给您二位备好马了!”小伙计指了指旁边的马厩,“那边的马儿都是我们店里的,二位可随意挑上两匹去城里的。”

李潮歌悠悠然咽了口茶:“倒是个会做生意的。”

“那是应该的,”伙计一边说,一边眼疾手快地将琉璃手里的行李背到背上,“并且我们店里的焖猪蹄子也是落英城的一绝!二位若是吃上一顿,一定不会后悔!”

琉璃一听到吃的连忙拉紧了李潮歌的袖子,一双兽耳“嗖”地立起来,差点把头上的幕篱给颠下去了。

李潮歌一巴掌将那对蠢蠢欲动的兽耳摁了回去,心里正琢磨着自己怎么就饲出了这么个不争气的吃货,那伙计就借着这当口牵来两匹马儿,连行李都安置妥当了。

李潮歌还有什么办法,只得骑着马儿跟在伙计后头,往落英城的方向去了。

三个人一路走着,小伙计便在前头滔滔不绝地介绍起落英城当地的美食,琉璃馋地口水快滴到马背上了,而李潮歌则是走在后头,一路听,一路看。这落英城的现状,与他之前所想的相差甚远。

据萧采梦所说,落英城几次三番受到高阳李氏洗劫。李潮歌本以为这里一定萧条至极,然而李潮歌和琉璃这一路走来,却一点没有感受到萧瑟的气息。

落英城虽然没有西境都城流洲那样繁华,但是一切欣欣向荣,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心满意足地笑容。

半个时辰之后,李潮歌和琉璃便顺利来到客栈,刚在客栈里头坐下,琉璃就啃起了他一路心心念念的焖猪蹄子。

那店家一看到李潮歌马上眼前一亮,知道他定是个不差钱的贵人,二话不说就将客栈里两间最好的厢房收拾了出来。

李潮歌将一大份猪蹄都推到琉璃面前,十分庆幸自己早早给他扣上了幕篱,这才遮住了他凶残的吃相。

李潮歌喝着茶,忽然听到点外头传来喧哗声。他循声往屋外看去。

客栈外头,落英城的街道上忽然走来一队身着华丽服饰的女孩。

那些女孩年龄都在十二岁以下,清一色长着一张冰清玉洁的面孔,为首的那个女孩却是个年龄较大的,莫约十六岁的样子。她长地最是好看,身上的服饰也最为华丽,不过比起其他笑容甜美的少女而言,她脸上的表情却十分寡淡。

这些女孩的手中都托着一只精致的玉杯,样子极为虔诚。落英城的人们见了这些女孩也纷纷退让到两侧,安静地注视着少女们离开。

李潮歌挑了挑眉,对旁边的伙计问道:“这前头是在办哪位天神的祭祀大典呢?”

伙计不假思索:“当然是落英花神了!”

李潮歌正喝着水,听到这话,差点被水呛死。

我还没死呢,就有这么多人祭祀了么!

李潮歌苦笑了两声:“你们这里的人对落英花神倒是十分崇敬。”

“这是自然了!就是有了落英花神,才有我们落英城的今天!他虽也是肉体凡胎,但在我们看来,他才是当真救民于水火的神!”伙计撇撇嘴道,“不像是天上那些自命清高的神仙,不食人间五谷,又怎么知道民间疾苦呢!”

李潮歌实在没脸听下去,赶紧问道:“你们这里经常为落英花神办祭典么?”

“可不是么!在我们落英城,几乎每户家中都有落英花神神像,平日大家都是在家里祭拜,但像是初一十五这种大日子,我们都是去城南的神庙里朝拜落英花神的,家家户户无一例外!今天就是十五,因此我一大早就去神庙拜过,这才去码头接的您!”

“原来是这样,”李潮歌点点头,“那方才那些女孩也是去朝拜落英花神的么?”

“她们同我们可不一样!”伙计忽然神神秘秘地说道,“她们是去取’朝露’的神女!位份高地很呐!”

李潮歌蹙眉:“‘朝露’是什么?”

伙计左顾右盼了许久,见周围人都出去看神女了,这才小声凑在李潮歌耳边道:“这是只有我们落英城的人才知道的事情,我看您像是位心善的贵人,便告诉您吧。这’朝露’其实就是’花神之泪’。”

“‘花神之泪?”李潮歌挑挑眉毛,“你还真是越解释越玄乎了。”

“我在这边不方便跟您说,”伙计着急地咂咂嘴,“这样吧,您二位先去厢房,等一会我上来送膳的时候,一并为您二位解释,成么?”

“成吧,”李潮歌伸出手去,往那伙计手里放了把碎金,指了指一心一意啃猪蹄的琉璃,十分无可奈何,“一会儿你上来的时候不要忘了帮这位再带些吃的来,免得他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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